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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   富宁县民政局关于招聘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工作人员、专职驾驶员公告

                时间:2018-07-12 17:56 来源:富宁县民政局 微信公众号:yn2553 QQ公众号:800061629点击:

                根据工作需要卐,现拟面向全县公开招聘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♀购买公共服务(非编制内)人员2名,专职驾驶员购买◆公共服务(非编制内)1名。根据《富宁县机关事业单位购买公共服务人员管理办法(修订)》有关规定,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:

                一、招聘原则

                按照︻德才兼备、以德为先的标准,采取¤自愿报名,面试测评∏的方法,择优录用,服从分配。

                二、招聘人数

                富宁县城@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工作人员2名,专职驾驶员1名。

                三、用工方式

                由富宁Ψ 县民政局与招录人员签订《富宁县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人员合同书》进行聘用。

                四、招聘范围及资格条件

                (一)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工作人员应具备条件:

                1.富宁县籍,男性,身高1.65米以上,年龄22-35周岁。

                2.具有专科及以上▓学历,退伍军人、审计、统计、计算↓机专业和有2年以上乡镇工作经历优先。

                3.具有良好的政▲治思想素质,公道正派、品行端正,未受过〖党纪、政纪处分和治安管理及刑事处罚。

                4.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。

                5.身体健康,无其他兼〓职。

                6.能熟练操作电脑。

                7.热爱核对工作,讲原则,具∩有吃苦耐劳的精神,自觉遵守单位各项规♂章制度,服从组织安排。

                8.具有『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,纪律观念较强,能够保守◇工作秘密。

                (二)专职驾驶员应具备条件:

                1.富宁县籍,男性,身高1.65米以上,年龄22-35周岁。

                2.退伍军人优先,具有C1以︼上驾驶证件,驾龄3年以上。需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。

                3.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,公道正派、品行端正,未受过党纪、政纪处分和治安管理及刑事处罚。

                4.身体健康,无其他兼职。

                5.热爱本职工作,讲原则,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,自觉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,服从组织安排。

                6.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,纪律观念较强,能够保守工作秘密。

                五、招聘程序

                (一)报名时间、地☆点和方式

                1.时间:2018年7月10日至20日(上午8:00-11:30,下午14:30-17:30,双休日除外)。

                2.地点:富宁县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(设在县民政局二楼社会救助股,联系电话: 6122220)。专职驾驶员报名在①局办公室(县民政局三楼),联系电话:6126406。

                3.报名方式: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。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人员报名时必须提供的材料有:本人的有效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、学历证♀书原件、工作经历证明(由原单位出具)、其他国家承认的证书及表彰文件等,以上材料均需提交复印件1份,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张。

                专职驾驶员报名时必须提供的材料有:本人的有效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、驾驶证复印件、相关学历证书原↙件、工作经历证明(由原单位出具)、其他国家承认的证书及表彰文件等,以上材料均需提交复印件1份,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张。

                (二)资格审查

                报名结束后,根据招聘条¤件、考生填写的《富宁县民政局购买公共服务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》和相关◤材料,由县民政ξ 局核对中心和局办公室对考生是否符合资格条件进行审查,并对报名人员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记录等进行审查,招聘工作任何一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条件ω均取消招聘资格。

                经审查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◆件的考生,由县核对中心签署同意进行入面试意见。经审查不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,不予①进入面试。

                (三)面试

                公开招聘面试由县民政局核对中心、局办□ 公室统一组织,时间拟定于7月24日进行(如有变动另行通知),地点在县民政局办公楼三楼中型会议室。

                面试内容考察考生的基本素质◆和招聘岗位及专业相关业务知识,具体内容根据招聘岗位作相应要求,面试总※成绩100分。

                六、考察和体检

                (一)考察

                按面试成绩取前2名进入考察。考察工作由县民政局核对中心、局办公室组织实施。考察采取审卐阅个人档案,复查资格条件等方式,对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、道德品质、法制观念、自律意识、能力素质等进行考察。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应聘的,所缺∑ 名额按面试总成绩依次递补。

                (二)体检

                考察合格的考生参照公务员招考体检标准,通过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,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。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,取消下一『环节资格。所缺名额按面试总成绩依次递补并重新考察合格后进入◇体检。

                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,体检时间另行通知。经体检合格的考生进入县ㄨ核对中心工作试︽用期阶段,试用期为3个月。

                七、签订政府购买公¤共服务合同

                本次招聘的县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工作人员、专职驾驶员试用期为3个月,试用合格的由县民政局与其签订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合同,试用期不合格一律不予聘用。劳动合同为一年一签。

                八、工资待遇

                经考察体检合格拟聘用的人员,实◣行试用期3个月,试用期间月薪2000元。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【聘用手续,签订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合同,月薪2200元(含“五险”个人承担部分)。若工作满一年后,月薪2200元+100元;若工作满5年,月薪2200元+500元,依此类推。合同期间,富宁县民政局依照ω《社会保险法》规定缴纳应由单位※缴纳的“五险”。每年进行一次考核,合同期满后,根据考核情况确定是否续签。合同期间违反管理规定或不胜任工作的,按有关规定解除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合同,同时,县民政局停止为其缴纳“五险”单位缴存部分▽。

                九、纪律※与监督

               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“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”的原则,严肃纪律,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。

                监督电话:6131006,6125095。

                此次招聘工作相关公告,通知↑及信息,将通过富宁政务∑网面向社会发布。报考人员请及时关注浏览上述网站。

               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富宁县民政⌒局负责解释。

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富宁县民政局

                2018年7月9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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